文字解读:临沭县银行业金融机构评价激励办法 | ||||||||||||||||||||||||
2022-03-1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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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建立政银企互利共赢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作用,助力乡村振兴,助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部分。其中,第一部分是定量指标(100分)包括贷款余额增量、新增支持实体经济贷款增量增幅、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率降幅、不良贷款处置率、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贷款余额占比增幅、普惠金融产品创新、金融辅导及加减分指标;第二部分是定性指标,为一票否决项,出现4项定性指标所列的任何一项情形,都直接列入最后一名。 三、结果应用 (一)财政性资金、房屋维修基金采取竞争性方式存放,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时,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上年度考核结果为主要指标,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参照综合评分结果择优确定资金存放银行。 (二)对年度综合考核前三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规定予以激励,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表扬;县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单位优先向其推荐全县重点项目、重大工程,推动银企开展合作。 (三)对年度综合考核后两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县政府进行约谈;连续两年被约谈的,县政府将考核结果和有关建议通报其上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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