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沭政发〔2021〕5号关于成立临沭县法律顾问团的通知 | ||||||||||||||||||||||||
2021-11-2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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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linshu.gov.cn/info/3180/192497.htm 一、起草背景 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进程,建设法治政府,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临沭建设中的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确保2021年底前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结合本县实际组建“临沭县法律顾问团”。 二、起草依据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临沂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相关规定。 三、起草过程 按照《山东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临沂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确保2021年底前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县司法局起草了《关于成立临沭县法律顾问团的通知》,组建“临沭县法律顾问团”,协助全县党政机关单位做好单位日常法律事务,提请了县政府常务会审议批准。 四、最新精神 (一)临沭县法律顾问团聘选规则 各部门单位应优先聘用本单位公职律师为单位法律顾问,已聘用法律顾问的聘用后及时到县司法局律师工作科备案。已经配备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且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的部门单位要在2021年底前全部设立公职律师;本单位既无公职律师也未外聘法律顾问的,暂由法律顾问团负责协助单位做 好日常法律事务工作。各部门单位的法规(法制)科室具体负责本单位法律顾问日常管理、选聘筹备等工作。 (二)临沭县法律顾问团成员职责 1.参与部门单位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 2.参与部门单位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及决策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社会稳定问题的研究、论证和评估; 3.参与部门单位重大项目、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的谈判及有关合同的起草、审查、修订; 4.参与部门单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裁决、行政调解、国家赔偿案件的处理; 5.参与部门单位重大和疑难信访案件的接待、处理; 6.参与部门单位重大行政执法、行政征收(征用)等活动,为相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提供法律意见; 7.参与部门单位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 事件; 8.办理部门单位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临沭县法律顾问团成员工作规范 1.树立社会责任意识,认真履职,确保指派、委托的法律服务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并对自己起草的法律意见书承担个人 责任; 2.强化纪律观念,不得超越指派、委托权限,不得以法律顾问的名义从事与指派、委托事项无关的任何活动; 3.严格保密纪律,对在工作中接触和了解到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守秘密; 4.遵守回避制度,在诉讼、仲裁、调解或非诉讼法律服务活动中,严禁接受其他当事人的委托,办理与相关部门单位有利 害冲突的法律事务; 5.坚持廉洁奉公,严禁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间接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临沭县法律顾问团成员工作保障 法律顾问团成员与县政府签订聘用合同,依据聘用合同提供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团服务薪酬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法律顾问工作经费需纳入各部门单位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做到专款专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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