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临沭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池管理办法》 | ||||||||||||||||||||||||
2018-09-20 点击数: | ||||||||||||||||||||||||
|
||||||||||||||||||||||||
|
||||||||||||||||||||||||
关于《临沭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池管理办法》(沭政办发〔2018〕14号)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县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投入不断增多,我县城市基础性设施不断完善,满足了我县社会公共需要。同时,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也日益凸显。为进一步加强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亟需出台严格的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二、起草依据 该文件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财政部关于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三、起草过程 为规范支出行为,确保专款专用,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在广泛征求各职能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经局法制科审查确认,该项制度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等方面是均符合国家现行法律规定。 四、主要内容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临沭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池管理办法》全文共十条,规定了资金池资金来源、资金池资金用途、资金池管理的原则,并明确了加强资金池项目一系列相关措施。 五、关于施行日期的说明 该文件的公布日期是2018年10月1日,施行日期是2018年9月30日,有效期三年。
|
||||||||||||||||||||||||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