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的实施意见》 | ||||||||||||||||||||||||
2015-06-1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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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我市近期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为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字【2015】50号),对专项治理的范围、方法步骤等内容作了安排部署。 据介绍,本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对纳入预算管理的所有部门单位2013年、2014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对相关单位进行延伸检查。治理内容主要是津贴补贴发放范围标准问题;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管理使用问题;公务用车配备及管理使用问题;治理“三乱”和设立“小金库”问题及其他违法违规违纪问题。通过开展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全面普查、整改落实五个阶段的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发放,杜绝设立“小金库”行为,严格财经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切实促进部门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财务管理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中央和省市有关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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