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镇街(区)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 | ||||||||||||||||||||||||
2019-01-2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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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的政策背景 县与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至今已有十余年未作全面调整,仅根据历次税制改革以及开发区设立等因素做多次调整,除临沭街道、郑山街道实行分成体制外,其余镇基本财政收入考核,镇级基本支出县级兜底的方式,无法有效调动乡镇政府加大招商引资,培植乡镇财源的积极性。为彻底理顺县与乡镇财权、事权范围,鼓励镇街发展实体经济,起草了《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镇街(区)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 二、起草的主要原则与主要内容 (一)主要原则。《意见》在起草过程中遵循了以下原则:1.目标合理、措施可行的原则。结合各镇街目前财政经济发展状况,适当考虑经济发展趋势,分档科学制定各镇街财政收入目标:一是壮大开发区经济,二是推动临沭街道发展城市经济,三是对其余镇分档确定发展目标。2.政策激励的原则。《意见》充分考虑调动镇街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积极性,确定超收入基数部分返还政策、工业企业增值税返还政策以及奖补措施,确保有效落实。3.多措并举,确保落实的原则。《意见》就更好的贯彻落实新政策提出了部分配套措施与要求,强调统一思想,进一步加大财源建设力度,大力发展实体经济,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规模和质量,加强征管,应收尽收,严控支出,防控债务风险,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和约束机制。 (二)主要内容。《意见》共包括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基本原则:坚持分级管理、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坚持基本财力保障、财力向镇街(区)倾斜的原则;坚持效率优先、鼓励发展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简易透明的原则。第二部分发展目标:发展壮大开发区经济;推动城市经济发展;加大镇域经济实力;第三部分体制主要内容:一是确定收支范围,二是核定基数,三是体制结算办法。第四部分配套措施:统一思想,保证实施;加强征管,应收尽收;预算约束,严控支出;加强管理,防控风险;建全制度,强化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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