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沭政发〔2020〕4号《临沭县政府合同审查与管理暂行规定》 | ||||||||||||||||||||||||
2020-08-0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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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linshu.gov.cn/info/1611/161476.htm 临沭县人民政府2020年8月6日印发了《临沭县政府合同审查与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必要性 为规范政府合同审查与管理,防范和减少合同纠纷,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和公共资源、公共资产的有效利用。《临沭县政府合同审查与管理暂行规定》(沭政办发(2018)8号)即将到期。 二、起草依据 该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制定。 三、起草过程 通过对政府合同的调查研究,发现政府合同存在不规范、不合法的现象,在广泛征求各职能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临沭县政府合同审查与管理暂行规定》(草案)。 四、主要内容或需要说明的问题 《规定》共28条,规定了调整范围、政府合同的概念、订立政府合同的原则、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合同签订程序、合同内容条款的注意事项及禁止性一些规定。合同纠纷的处理部分规定了合同处理的几种方式。合同档案管理部分规定了合同资料档案的范围及归档要求。法律责任部分规定了相关部门违反本规定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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