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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沭政办发〔2020〕4号《临沭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2020-05-11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xzfbgs/2020-0000173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5-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文字解读:沭政办发〔2020〕4号《临沭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索引号: linshuxianxzfbgs/2020-0000173
发布机构: 临沭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文字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5-11

原文链接:

一、出台背景

耕地保护关系国家粮食安全,关系到群众的长远生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一直强调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强化我县耕地保护工作,完善我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 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6 号)、《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临发〔2018〕35 号)等有关规定,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建立健全镇街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出台意义

通过建立考核制度,明确我县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和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耕地保护任务,保障我县耕地保护工作有序开展。全面检查和考核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补充耕地任务完成情况、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及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和监测、耕地土壤改良和培肥、耕地保护制度建设等内容,及时发现我县耕地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提出整改措施提供依据。

三、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考核对象。本办法用于对各镇街人民政府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各镇街人民政府对本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负责,各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二是明确考核部门。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县农业农村、县统计部门组成考核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工作。

三是明确考核周期。各镇街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行年度检查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法。从2016年起,每5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年度检查每年开展1次,由县考核部门对各镇街开展实地检查;期末考核在每个考核周期结束后的次年开展1次,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考核部门对各镇街开展实地考核。

四是明确考核内容。考核镇街(街道办事处)在每个年度和考核周期末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数量变化、耕地占补平衡、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耕地保护制度建设等考核检查指标的执行情况。

五是考核结果应用。分为两个部分,(1)县政府对认真履行耕地保护责任、成绩突出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与表扬;有关部门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耕地占补平衡调剂指标、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和耕地质量提升资金时予以倾斜。对考核问题突出的镇街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2)将镇街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列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并作为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问责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各镇街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耕地保护领导小组的作用,及时协调解决耕地保护考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制定考核方案。县考核部门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制定年度考核方案,及时下达考核任务。三是严格落实考核制度。严格执行考核制度和奖惩机制,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并纳入离任审计内容。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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