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沭政办发〔2020〕3号 《关于印发工业企业“双20”梯度培育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 ||||||||||||||||||||||||
2020-03-3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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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随着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全面展开,全省吹响了高质量发展的冲锋号。临沭要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打造临沂东部产业新高地,核心在产业、关键在工业、重点在企业。近年来,临沭县工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虽然培养了一批具有较强支撑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和“专特新精”中小企业,但依然尚未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小企业“铺天盖地”融合互促、梯次跟进的良好格局,为着力优化工业企业梯队,增强优势企业引领示范作用,促进优势企业融合互促、做优做强,夯实临沂东部产业新高地打造的企业基础,推动全县工业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县工信局在借鉴浙江、江苏企业梯次培植的基础上,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特起草制定《临沭县工业企业“双20”梯度培育工程》,以下简称《工程》。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要求部分 该部分明确了《工程》的总体要求、培育目标,提出以促进企业创新发展为主线,以优化企业梯队结构为目标,聚焦优势产业、优质企业,强化政策、资源、服务支撑,加快培育一批综合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创业创新优的高成长企业、市场占有率高的单项“隐形冠军”企业。力争到2022年,全县“双20”企业培育梯队基本形成,企业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培育形成20家具有一定影响力、综合竞争力进入国内同行前列的行业龙头企业,20家成长性好、竞争力强、技术优势明显、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高成长企业。 (二)培育评定管理部分 该部分明确了“双20”培育企业的入库条件、入库评定管理办法和动态调整机制。一是入库条件。规定了企业必须满足注册所在地、生产经营年限、产业领域、规范经营、资产负债率等基本条件要求才能纳入“双20”企业培育库,并对2个子库的具体入库条件进行了细分。二是严格入库评定。明确了企业申报“双20”企业培育库的原则和进入“双20”企业重点培育库的初审推荐、综合评定、县政府审定、公示等入库评定程序。三是强化动态管理。对“双20”企业培育名单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开展增补申报工作,符合要求的,增补纳入企业培育对象库。对业绩下降不符合培育条件的对象,及时调整出培育对象库。 (三)政策扶持措施部分 该部分明确了“双20”培育企业创新、融资、土地等政策扶持措施。一是降低企业成本。设立“双20”培育企业银行贷款贴息专项资金,鼓励“双20”培育企业充分利用银行贷款贴息、同等享受县招商引资政策中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扶持政策,加大工业有效投入,降低项目融资成本。二是加大创新扶持力度。对“双20”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购买技术服务活动的,按《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中购买技术服务经费及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经费的1.5倍支持。三是鼓励对接资本市场。对双20”培育企业,成功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新三板挂牌、上市辅导备案、境内IPO受理、境内外上市以及县外买壳等方式实现上市并回归的企业,按《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政策给予奖励。四是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建立“双20”培育企业项目用地、用能、环境容量优先保障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实现“应保尽保”。 (四)组织保障部分 为确保实现优势企业梯次跟进、融合互促、做优做强的目标,该部分共提出了三项工作要求,一是完善推进机制;二是优化精准服务;三是营造良好氛围。 (五)附件部分 该部分为《临沭县“双20”培育企业评定管理办法》,评定管理办法明确细化了“双20”培育企业入库基本条件、具体条件,制定了“双20”培育企业的具体评定指标、评定办法和名单确定程序,制定了“双20”培育企业工业投资(技改)项目评定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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