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沭政发〔2020〕1号《加强镇级政府债务管理和防控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 | ||||||||||||||||||||||||
2020-03-1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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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http://www.linshu.gov.cn/info/1611/155378.htm 为进一步加强镇级(含各镇、开发区、街道,下同)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控制债务规模,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鲁政发[2017] 1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起草了《关于加强镇级政府债务管理和防控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工作目标: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借、用、还”相统一的镇级债务管理机制,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二)工作原则:分清责任,落实“谁借谁管、谁借谁还、风险自担”的责任;全面规范,全面规范政府性债务举借、使用和偿还行为;不出风险,以不发生镇级政府性债务风险为底线;稳步推进,稳妥处理存量政府性债务,确保政府性债务安全可控。 (三)工作举措:清理核实镇级存量债务基数;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存量政府性债务;建立镇级债务管理报备制度;建立健全债务监测统计制度;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建立风险应急处置机制。 (四)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开发区、街道成立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办公室;落实债务管理“一把手”责任制;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加强监督问责,将债务率等风险指标及化解债务存量、遏制债务增量情况纳入镇级年度考核内容,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健全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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