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县财政局局长李根深解读《临沭县推进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方案》 | ||||||||||||||||||||||||
2019-04-2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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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临沭县推进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方案》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发〔2018〕9号)精神的要求以及实际工作需要。 二、起草依据 该文件依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十条意见》(鲁发〔2017〕17号)、《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临发〔2016〕16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发〔2018〕9号)等规章制度规定。 三、起草过程 2019年1月份,向全县各国有企业单位征求关于《统一监管工作方案》的意见建议,并对反馈的主要问题和情形进行梳理、分析,并及时修改完善。 四、主要内容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方案提出的统一监管实施范围是指县国资局尚未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县属企业国有资产,具体包括县直单位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等各类国家出资企业以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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