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临沭县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临沭县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 | ||||||||||||||||||||||||
2019-04-2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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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临沭县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工作,我县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临沭县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起草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办法》的必要性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充分调动扩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更好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2009年11月,县政府制定出台了《临沭县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沭政发【2009】37号)。十年来,根据《选拔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县共组织评选出了26名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并通过逐级推荐,评选出了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名、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名,充分激发了专业技术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较好的推动了我县人才强县战略的实施。 (二)《办法》出台的政策依据 近年来,省、市相继修订出台了新的选拔管理办法,2017年,省政府颁布了《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7】43号);2018年,市政府颁布了《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临政办发【2018】号)。根据以上两个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对2009年《临沭县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进行了适当修改。 (三)《办法》的主要修改内容 1、延长“管理期限”,由“3年”改为“5年”。2009年《选拔管理办法》规定的管理期限为3年,而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管理期限均为5年。因此,将我县的管理期限延长至5年,一方面为了与省、市保持一致;另一方面更有利于调动中青年专家的工作积极性。 2、增加县政府津贴额度,由“300元”改为“800元”。2009年《选拔管理办法》规定,在管理期内,中青年专家的县政府津贴为300元/月,而省、市中青年专家的政府津贴均为1000元/月。因此,将我县的政府津贴增加至800元/月,每年发放一次,自入选次年发放,由县财政列入预算,统一拨付县人社局发放。 3、明确文件有效期限。2009年《选拔管理办法》规定“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但未明确文件有效期限。省、市《选拔管理办法》有效期均为5年,因此,将我县《选拔管理办法》有效期明确为5年,自2019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二、临沭县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我县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临沭县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起草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办法》的必要性 为加快推进我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技能人才的整体素质和社会地位,调动广大技能劳动者学技术、比贡献的积极性,更好地为建设“幸福和美临沭”、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2016年5月,县政府制定出台了《临沭县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沭政办发【2016】5号),几年来,根据《选拔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县共评选出了11名县级首席技师,并通过逐级推荐,评选出了4名沂蒙首席技师、1名齐鲁首席技师,较好的推动了我县高技能人才队伍的良性发展。 (二)《办法》出台的政策依据 2017年,临沂市对2012年实施的《临沂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临政办发【2012】35号)进行了修改,颁布了《沂蒙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临政办发【2017】21号)。 (三)《办法》的主要修改内容 1、提高选拔频次,由“两年一次”改为“每年一次”。2016年《临沭县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规定“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不超过10名,管理期为4年”,而临沂市《沂蒙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规定“每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不超过50名,管理期限为4年”。为了与市里保持一致,将我县每两年选拔一次改为每年选拔一次。 2、增加县政府津贴额度,由“300元”改为“500元”。2016年《临沭县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规定,在管理期内,首席技师的县政府津贴为300元/月。而齐鲁首席技师的政府津贴为1000元/月、沂蒙首席技师的政府津贴为500元/月。因此,将我县首席技师的政府津贴提高至500元/月,每年发放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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