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A20210151号建议办理意见的答复 | ||||||||||||||||||||||||
2021-08-1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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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济钦等代表: 接到市人大《关于加大对中国传统古村落朱村规划发展和支持力度的议案》(第A20210151号)建议后,我县高度重视,对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梳理,现就代表建议答复如下: 一、镇政府组织编制的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依据自然资源部和省市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和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要求,临沭县曹庄镇朱村于2020年聘请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团队编制《临沭县朱村村庄规划(2020-2035年)》。设计团队多次与镇、村沟通,提高他们的参与度。目前设计成果已经完成,并于2020年12月通过了专家评审,下一步设计单位将根据评审意见与镇、村对接,修改完善规划成果。该村庄规划涉及村庄发展定位、生态保护与修复、农田保护与土地整治、产业发展与布局、宜居乡村建设、历史文化保护、旅游策划等方面。 二、对于提出乡镇缺少专业人员的建议,结合临沂市乡村规划师制度的实施,县政府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5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临沭县乡村规划师制度实施方案》,下一步将分批次招聘乡村规划师派驻到各镇,参与镇、村规划编制及规划管理工作。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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