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卫健局:高龄津贴发放指南 | ||||||||||||||||||||||||
2024-01-0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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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高龄津贴发放。 二、服务对象 具有临沭县常住户口、年满85周岁-99周岁的老年人均享受高龄津贴。 三、补贴标准 年龄在85周岁-99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元,每半年发放一次。 四、办理流程 (一)信息认证 全县建立智慧比对认证+自助认证+人工认证“三位一体”的认证模式,以智慧比对认证为主、自助认证为辅、人工认证为补充。 1、智慧比对认证。通过建立老年人相关信息共享机制,比对人社部门老年人养老金账户信息、公安部门老年人人口和户籍变动信息、民政部门老年人殡葬信息进行数据认证,确认、核准发放对象,并由各镇街进行信息核对。 2、自助认证。对符合发放条件且生活在外县(市、区)的老年人,可以采取远程视频、拍照等方式向所属镇街、单位进行自助认证,让老年人不跑腿。对不便使用智能设备的老年人,可由亲属协助认证。 3、人工认证。各镇街、县直各单位负责核实统计上报适龄离休干部信息、户口在本镇街(单位)但未在本县人社局领取养老保险的适龄老年人信息。对于不能通过智慧比对认证且符合发放条件的老年人,由村(居)委员会工作人员或单位志愿者采取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认证。 (二)公开公示 1、信息核准。对符合发放高龄津贴的老年人,及时纳入发放范围;对户籍迁出我县、户籍注销和死亡的老年人,各镇街、县直各单位要及时上报信息,及时终止发放高龄津贴。 2、资金测算。县卫健局要综合利用智能比对、自助认证和人工认证数据,根据各镇街、县直各单位反馈适龄老年人情况,做好高龄津贴所需资金测算工作。 3、公示公开。资金测算情况要及时发至各镇街、县直各单位,由各镇街、县直各单位对高龄津贴发放情况进行公示。 (三)资金发放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卫健局向县财政局申请财政资金,通过老年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账户,确保将高龄津贴足额发放到位。对前期统计有遗漏,经本人或亲属反映,确实存在漏发情况的,经各镇街、县直各单位核实统计后,于下个发放期给予补发。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六、结果送达 通过老年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账户由银行直接划入。 七、咨询途径 0539—6239978 八、办理渠道 各镇街卫健办 九、监督电话 0539—6239900 十、其他事项 (一)享受高龄津贴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发放: 1、去世; 2、户籍迁出本县。 (二)上述人员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停发高龄津贴;迁出人员再度迁入本县的,本人可重新通知责任部门按规定予以发放。 (三)违反高龄津贴发放规定,采取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高龄津贴的,任何人有权向管理审批机关举报。对骗取高龄津贴的,全额追回,并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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