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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民政局:2018年度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对象和标准
2018-11-14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mzj/2021-0000432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18-11-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民政局:2018年度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对象和标准
索引号: linshuxianmzj/2021-0000432
发布机构: 临沭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申请条件
发布日期: 2018-11-14

(一)补贴对象:60-99 周岁低保老年人。

(二)补贴标准:对60-79岁、80-89岁、90-99周岁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补助80元、100元、2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鲁政发〔2011〕54号)文件规定补助;在此基础上,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能力等级为2-3(《老年人能力评估》

(MZ-T001-2013)评定标准)的,以及智力、精神和肢体重度残疾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增发80元。增发补贴部分不能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复享受,可择高领取其一。

在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核查和动态调整时,以上补贴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各地可根据财力状况,在以上人员和标准基础上, 适当扩大补贴对象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不再分类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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