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住房保障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住房保障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 ||||||||||||||||||||||||
2023-08-0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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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住房保障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住房保障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对公租房住户进行住房保障行为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管部门不按规定审核住房保障申请人资格,违规配租、转用、处置公租房,违规发放租赁补贴等;承租人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租房,改变所承租公租房用途,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租房,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承租人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租房,以及拖欠租金、应退不退所承租公租房等。 对住房租赁补贴户,实际租住情况进行检查。 二、工作安排 (一)检查时间。2023年8月10日至10月31日。 (二)形成清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及时创建计划任务、录入检查信息,并按照不少于2%的抽取比例要求形成检查对象名单。 (三)现场检查。在平台中完成检查人员与检查内容的随机匹配,并组织检查人员逐一现场检查,检查结果应于检查结束10日内上传至平台,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临沭县住房保障中心 2023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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