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核查的通知 | ||||||||||||||||||||||||
2019-01-2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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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根据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要求,决定近期对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核查,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将工作压力层层传导到各乡镇(街道)、村,严格落实责任,建立上下联动、逐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在做好核查工作的同时,要注重共性问题的研究分析,查缺补漏,分类研究整改措施,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摸清底数,建立贫困户危房台账。各县区要迅速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住危房情况进行再排查、再摸底,逐级建立村、乡镇(街道)、县区三级台账,认真填写《临沂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居住危房情况调查摸底明细表》(表1-1)、《临沂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居住危房情况调查摸底汇总表》(表1-2)。 三、坚持问题导向,对已改造危房进行“回头看”。各县区要实事求是,对2012-2018年实施改造的危房逐户进行调查核实,认真填写《临沂市2012-2018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情况调查核实明细表》(表2-1)、《 临沂市2012-2018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情况调查核实汇总表》(表2-2)。 请于2月3日前将上述4张表由本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市住建局。期间,市里将随机抽查,对上报情况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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