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简体 繁体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公报>>历史公报>>2021年第二期>>县政府办公室文件>>正文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19  点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临沭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我县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不得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调整情况,需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决策承办部门征求县政府分管负责人意见并报县司法局等部门审查通过后,提请政府对决策目录调整情况进行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

附件:2021年度临沭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1年度临沭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核定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建立居民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承办单位:临沭县发展和改革局)

2.临沭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承办单位: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承办单位: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临沭县城区污水专项规划(2021-2035)(承办单位:临沭县住建局)

上一条: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沭县化工生产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下一条: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沭县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