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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政复字〔2023〕9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2023-10-09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sfj/2023-000026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3-10-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沭政复字〔2023〕9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索引号: linshuxiansfj/2023-0000261
发布机构: 临沭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行政复议公示
发布日期: 2023-10-09

申请人:陈某某。

被申请人: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张孝明,局长。

申请人陈水淼对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投诉举报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不服,于2023年8月25日向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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