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简体 繁体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数据开放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权力>>行政复议公示>>正文
沭政复字〔2022〕2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2022-08-01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sfj/2022-0000157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2-08-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沭政复字〔2022〕2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索引号: linshuxiansfj/2022-0000157
发布机构: 临沭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行政复议公示
发布日期: 2022-08-01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沭政复字〔2022〕29号

申请人:孙某某。

被申请人:临沭县公安局大兴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管涛,局长。

申请人孙某某对临沭县公安局大兴派出所作出的XX号《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的行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9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