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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linshuxianxzfbgs/2022-0000247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9-12
 成文日期  2018-09-12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沭政办发〔2018〕12号
 标题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沭县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统一编号 
索引号: linshuxianxzfbgs/2022-0000247
发布机构: 临沭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9-12
成文日期: 2018-09-12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沭县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沭政办发〔2018〕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临沭县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沭县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全面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18〕71号)及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巩固第一期、第二期行动计划成果,继续加大投入,规范管理,提高普惠率,保持学前教育良好发展势头,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学前教育的期盼。结合我县学前教育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科学规划全县幼儿园布局,强化政府职责,加大财政投入,坚持公益普惠原则,提高公办学前教育比率,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机制体制,落实地方政府发展和监管学前教育责任,提高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推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经费投入体制、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推动全县学前教育健康和谐发展。

二、任务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促公平、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一)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到2020年,学前三年入园率不低于92%。曹庄镇、青云镇、大兴镇、石门镇、蛟龙镇、玉山镇、店头镇七处中心幼儿园完成康复训练中心建设工作,接受残疾儿童入园,康复训练率不低于90%,确保弱势群体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

(二)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基本覆盖。2018—2020年,全县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8所,每年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82%。

(三)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加强幼儿园设施配备,改善办园条件,为120所幼儿园配备保育教育设施,镇街中心幼儿园及驻城公办幼儿园全部达到省示范幼儿园标准要求,村级幼儿园80%以上达到省定办园基本条件标准。

(四)提升幼儿教师队伍素质。教师数量得到有效补充,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比例逐步提高,素质得到全面提升,待遇得到基本保障。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60%以上,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到70%以上,幼儿园教师待遇保障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地方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建立与公益普惠要求相适应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深化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机制、补充机制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改革,努力做到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保发展,依法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六)提升保育教育质量。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坚持正确办园方向,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保教并重,锻炼幼儿健康体魄,激发幼儿探究兴趣,培养幼儿积极交往和合作能力,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发展。建立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推进幼儿园质量评估工作。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力量,健全教研指导网络,推动全县学前教育均衡和谐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加快标准化幼儿园建设。

1.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各镇街结合辖区人口密度及变化趋势、城镇化进程等因素进行布局规划调整,按照“服务半径1.5公里,覆盖人口3000—5000人”的原则,通过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形式建设村办幼儿园,2018年全面完成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幼儿园建设任务;继续做好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幼儿园配套建设工程。2018年新建县第六实验小学幼儿园、北城实验学校幼儿园、店头镇东大幼儿园、大兴镇涝枝新村幼儿园,改扩建青云镇界前完小幼儿园、郑山街道曹官幼儿园。2019年新建县第七实验小学幼儿园、苍源河实验学校幼儿园,改扩建青云镇庙庄幼儿园、蛟龙镇中心幼儿园。2020年新建青云镇华山完小幼儿园、石门镇白毛幼儿园,改扩建石门镇第二幼儿园、玉山镇益海幼儿园、玉山镇镇武幼儿园、青云镇爱龙完小幼儿园、玉山镇中心幼儿园、郑山街道姜屯幼儿园。到2020年,全县共布局规划设点幼儿园148所,约900个班级,可有效解决全县幼儿就近入园问题。

2.实施城镇幼儿园建设工程。认真落实《临沂市关于城乡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管理使用的意见》、《临沭县城乡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管理使用的意见》,实施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工程,确保配套幼儿园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教育部门作为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管理使用。对已建小区配套幼儿园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移交,力争办成公办普惠性幼儿园,优先解决本小区幼儿入园需求,预计新增学位约1640个。

3.开展城镇居住区幼儿园配建排查整改。按照“一园一案”原则对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全面整改,对规划不足、应建未建、未按规定建设或移交、没有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2020年底要全部整改到位。对已经建好被开发企业对外出租办成高收费的6处幼儿园(鲁商印象城、福町花园、沭河花园、观御园、杏林御园、万象阳光城),责成开发企业限期收回,办成普惠性公办幼儿园。

4.实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计划。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办法,逐年认定,到2020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达到民办幼儿园总数的82%以上,认定通过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由县教育体育局向社会公布,并统一标识。

5.实行优质园+”办园模式。充分发挥城区示范幼儿园辐射、带动作用,鼓励示范性幼儿园通过托管薄弱园、合作办园、结对帮扶、支教轮岗等形式输出先进教育与管理理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全面推进镇村一体化管理体制,规范中心幼儿园管理、提高农村幼儿教师综合素质和教研水平,规范保教行为,促进各级各类幼儿园科学保育教育,提高全县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二)加大财政投入,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县政府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的要求,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落实学前教育投入主体责任,加大对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力度。落实生均710元财政拨款标准。逐步建立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确保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公办学前教育机构教师工资足额发放,社会保障有效落实。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幼儿园类别、办园成本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及时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健全幼儿园内部财务制度,加强幼儿园经费使用和收费行为监管。

(三)完善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1.完善公办幼儿园编制人员管理。按照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核定公办幼儿园编制。积极探索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建立公办幼儿园编制(人员控制总量)动态管理制度。继续加大学前教育公办教师招考力度,2019年、2020年每年不低于50人,新招聘的公办教师主要充实到村级幼儿园。逐年增加县直幼儿园公办教师数量,每年为县直幼儿园遴选1—2名优秀公办教师。建立健全符合学前教育实际,有利于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职称评聘标准和体系。

2.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制度。认真执行《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幼儿园园长、教师、卫生保健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新聘任的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已经在岗尚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教师,要通过培训限期取得,力争2020年,全县幼儿园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标率不低于70%,持证上岗率不低于60%。

3.加大幼儿教师培养力度。县政府每年拨付学前教育专项培训经费,用于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深化学前教育专业课程与教学改革,提高培训质量,强化实践能力,以需求为导向,开展新一轮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育能力。

4.健全幼儿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体系,稳定幼儿教师队伍。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解决好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农村集体办园教师的工资及社会保障等问题,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待遇偏低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引导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配足配齐教职工并保障其工资待遇。

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幼儿园师德常规教育学习制度,规范幼儿教师保教行为。广泛开展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主题活动,引导幼儿教师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工作细心,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大力宣传优秀幼儿教师典型事迹,营造浓厚的尊师重教氛围。对违背师德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实行零容忍,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辞退,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加强教育引导,提升保教水平。

1.坚持科学保教。成立中心教研组,建立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定期开展教研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要求,加大幼儿园玩教具配备,为幼儿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指导幼儿园教师根据幼儿发展需要制定教学计划、指导游戏活动、安排一日生活。开展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专项治理,情节严重的幼儿园作降级处理,直至取消办园资格。

2.加强幼儿园保教质量监管。建立完善符合我县实际的幼儿园质量评估体系,将各级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评估范围,开展幼儿园质量评估工作。根据《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要求,对幼儿园进行分类管理,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布。加强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使用与维护,加强幼儿园学籍管理,逐步实现幼小学籍接轨。

3.家园共育形成合力。指导幼儿园成立家长委员会,强化家长参与管理。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培训,建设家长学校,提高家长科学育儿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面向家长和社区,开展公益性0—3岁早期教育指导。

(五)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办园行为。

1.加强幼儿园安全监管。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园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安全预警机制,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指导,整治、净化周边环境。把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重要内容,监督指导幼儿园膳食营养、健康检查、疾病防控工作。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定期自查自纠制度,对卫生、消防、园舍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消除,要主动接受公安、卫生计生、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安全监督指导。幼儿园所在镇街、社区和村居要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逐步建立起分工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

2.理顺幼儿园办园体制。健全“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县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镇街政府作用,继续落实属地化管理体制,办好镇街中心幼儿园,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通过政府回收、与当地优质公办园合并、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完成取缔无证幼儿园工作,做好无证幼儿园分年度整治规划,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3.加强幼儿园准入监管。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政府和事业单位举办的幼儿园进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严格落实幼儿园登记注册和年检制度,对幼儿园办园资质、教师资格、办园行为、保教质量、收费管理等实施动态监管,并作为幼儿园类别评定的重要依据。2018年按照“属地管理、疏堵结合、分类治理”原则开展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担负起无证幼儿园安全监管和清理整顿责任。

4.建立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参照《中小学督学挂牌督导办法》,每10所幼儿园配备一名兼职督学,对责任区幼儿园开展经常性督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负责全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统筹协调、政策支持、监督指导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全县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目标科学确定本镇(街道)第三期学前教育发展目标任务,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合理分配年度建设任务,利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推进,确保本辖区所有幼儿园达到《山东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标准(试行)》要求,满足辖区内幼儿就近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县发改、教育、住建、规划等部门合理规划城区幼儿园规划布局,按时完成城市配套幼儿园回收、补建、规划建设等相关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财政政策,不断加大投入;人社、国土等部门要积极支持行动计划的落实。

(二)强化监督检查。县政府建立督导检查和考核奖惩机制,把计划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实绩考核指标,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进行问责,确保2020年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介,扎实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法规政策、科学育儿知识、学前教育先进经验等,提高社会对学前教育的认知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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