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简体 繁体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数据开放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政策文件>>政府办公室文件>>正文
 索引号  linshuxianxzfbgs/2022-0000246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5-30
 成文日期  2018-05-3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沭政办发〔2018〕7号
 标题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沭县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统一编号 
索引号: linshuxianxzfbgs/2022-0000246
发布机构: 临沭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5-30
成文日期: 2018-05-3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沭县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沭政办发〔2018〕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临沭县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30日


临沭县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按照《临沂市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临政办字〔2018〕69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对照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土地例行督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对督察发现的问题,明确节点任务,逐项整改到位。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土地管理利用各环节存在的问题。通过整改,进一步强化依法管地用地责任意识,健全完善和推动落实土地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土地管理工作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整改内容

(一)耕地保护方面。划定1238宗不符合要求永久基本农田问题;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126宗被违法违规占用问题。

(二)土地供应方面。存在1宗供地程序不规范,抵缴土地出让金问题。

(三)土地利用方面。存在2宗批地空闲79.07亩;17宗城镇土地空闲357.56亩,其中,包括5宗76.38亩闲置土地处置不到位。

(四)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土地抵押融资方面。为3宗不符合转让条件的土地办理转移登记问题。

(五)土地执法方面。存在694宗违法违规用地,小工业、小仓储、违法违规设施农用地等违法用地面大量广;部分镇街依法依规用地意识淡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力度不够;存在58宗苗头性违法违规用地。

三、整改措施

(一)耕地保护方面。1.关于“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流于形式”问题。首先要对照督察局要求,各镇街开展全面自查行动,发现问题,深挖原因,深刻反省,杜绝以后再出现类似问题。其次,县政府建立耕地保护责任书备案制度,各镇街责任书签订后,要及时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第三,各镇街要强化措施,加强监督,确保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落实到位。2.关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符合要求”问题。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回头看”行动,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下发的问题清单发现问题为重点,全面排查清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存在问题,对堆放压占的于6月10日前进行清理复耕;对划定之前已经建成的,逐步拆除复耕。3.关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又被违法违规占用”问题。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被建设占用的坚决拆除复耕,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农用。

(二)土地供应方面。关于“抵缴土地出让金问题”问题。下一步将严格贯彻落实《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范》《国土资源部 监察部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文件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定,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依法依规确定出让价格。对不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确定出让价格,将严格按照督察组提出的建议整改到位。

(三)土地利用方面。1.关于“城镇空闲土地处置”问题。要逐宗分析空闲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加快盘活利用。要按照《临沂市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17〕42号)要求完成每年20%的处置任务。一是对已批空闲,要加快拆迁补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前期开发,尽快形成供地条件;对因规划等原因暂时无法供地的要责成有关部门尽快落实规划建设条件。二是对已供空闲和存量空闲,要采取限期开发、调整用途、以地招商、鼓励转让、有偿收回等方式,加快盘活利用。2.关于“闲置土地处置不到位”问题。要按照“一地一策、以用为先”的原则,针对闲置土地形成原因,做好分类处置工作。年内完成处置任务的50%,2019年底前,除司法查封外全部处置到位。一是对政府原因造成闲置的。要逐宗分析原因,落实责任部门,通过调整规划设计条件、落实拆迁补偿方案、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等方式,尽快消除障碍,创造满足开工建设的必要条件。对供给融资平台、拆迁不到位等短期内不能开工建设的,应采用收回等方式处置。二是对企业自身原因造成闲置的。要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部令第53号)要求,依法处置。在问题整改到位之前,停止使用权人新的用地申请,停止抵押、用地审批手续,并纳入土地市场诚信管理“黑名单”。三是对司法查封、群众信访等其他原因造成闲置的。要加强沟通协调,努力消除影响开发建设的不利因素,尽快盘活利用。

(四)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土地抵押融资方面。严格执行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制度,强化土地转让条件审查,坚决杜绝以闲置土地处置、空闲土地盘活等名义,违规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对确需盘活利用的,要达到法定土地转让条件后,方可办理。

(五)土地执法方面。1.关于“违法违规用地体量大、数量多、分布广,形势十分严峻”问题。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落实共同责任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土地管理秩序根本好转。对违法问题要强力推进整改,政府主导的违法用地,要在处罚到位的基础上抓紧完善用地手续。市场主体或个人违法问题能够完善手续的,在处罚到位的基础上完善用地手续;符合条件的宅基地和设施农用地要充分举证,设施农用地占用基本农田、破坏耕作层的,必须拆除复耕;不能完善用地手续的,全部拆除复耕到位,恢复土地原状。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确定的青云镇19号、24号、25号重点问题图斑务必于6月10日前完成整改销号。2.关于“小、散、乱产业聚集,违法用地遍地开花”问题。要加强对镇街产业聚集区域的执法监管,结合环保督察、安全生产和城市违建治理,彻底整改消除违法问题。同时,要坚持堵疏结合,引导项目用地向经济开发区、高新产业区集中,规范用地行为,严防违法问题滋生蔓延。3.关于“部分镇街依法依规用地意识淡薄”问题。要大力开展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培训,确保10月底前镇街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村居“两委”干部轮训一遍,切实提高基层政府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带头依法行政,推动土地管理秩序持续向好。4.关于“堆放压占、平整场地类苗头性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突出”问题。对已存在的堆放压占、平整场地问题6月10日前要全部复耕到位。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9日-5月31日)。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土地例行督察专项整改工作,逐项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县政府形成整改方案,报市政府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集中整改阶段(6月1日至10月31日)。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对照济南督察局反馈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工作台帐,实行挂帐督办和销号管理,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建档一件。同时,要根据土地例行督察的有关要求,举一反三,进一步排查整改土地管理利用各环节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整改工作要把握好3个时间节点:6月10日前,确保问题整改率达到60%以上。在此时间前整改销号的问题,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将不再交省政府下发整改督办单。8月31日前,确保问题整改率达到80%以上。9月上旬,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将进行中期督导,对整改工作进展不力的县区进行约谈,县里也将对整改工作进展不力的镇街进行约谈。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迎接年底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的全面检查验收。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

11月3日前,各镇街向县政府提交总结报告;11月5日前,县政府向市政府提交总结报告。11月6日,县政府对各镇街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11月10日前,全面做好迎接市政府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促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规范土地管理、严格耕地保护的要求上来,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推进整改工作,确保一次性通过中期督导和年底验收。

(二)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县国土、综合执法、发改、住建、规划、环保、农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各镇街各相关部门一把手要亲自研究整改措施、制订整改方案、部署整改工作、督办整改落实,分管领导要负责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政策指导、沟通协调、上传下达工作,及时汇总整改情况,定期向市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济南督察局申请销号。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该完善手续的完善手续,该拆除复耕的拆除复耕,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措施全力推进整改。

(三)加强调度。整改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严禁数据造假和虚报成效。县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日报告”、“周通报”工作制度,加强调度和检查督导。各镇街各有关部门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具体到问题编号)于每周五15:00前报县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务协同办公平台),以便每周五下午16:00前报市。

(四)严厉问责。对整改不力、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市政府中期督导和终期验收时影响全县未能一次性通过的,被市政府列入“挂牌一批、查处一批、问责一批”典型的,导致县政府被市政府警示约谈的、被市政府暂停建设用地审批的,县政府将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健全机制。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以此次督察为契机,汲取教训,查找原因,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上下联动”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体系,健全加强耕地保护、土地征收、土地供应等方面的具体办法,保障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长效机制建设,强化日常监管,努力把问题“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