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政府党组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具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沭政办发〔2016〕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县政府党组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具体工作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30日 县政府党组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借鉴县委常委会做法,根据《中共临沭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沭办发〔2016〕5号)、《中共临沭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委常委会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具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沭办发〔2016〕6号)精神,现就县政府党组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县政府党组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确定的目标要求、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借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经验做法,把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为根本任务,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突出正常教育,突出自身特色,弘扬沂蒙精神,坚持学在前、做在前,带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带头解决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带头持之以恒抓好纠正“四风”和“不严不实”问题整改,带头保持发展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关键少数”的实际行动,示范带动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深入开展,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幸福临沭”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一、带头为基层党员讲党课 1.到基层党支部讲党课。6月上旬,县政府党组成员到工作联系点,到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选择1个党员数量较多的基层单位党支部讲党课。具体时间由各党组成员根据工作安排确定。 2.到所在党支部讲党课。“七一”前后,结合开展庆祝建党95周年活动,县政府党组成员到所在党支部讲党课。具体时间由各党组成员根据工作安排确定。 二、带头参加集中学习 县政府党组成员既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集中学习,又以县政府党组中心组的形式开展集中学习。设立固定学习日,每月至少参加一次集体学习,原则上单月参加党组中心组的集体学习,双月参加所在党支部的集体学习。学习主要采取逐篇逐章、逐句逐段、逐人领读的方式进行,确保入脑入心、学深学透。 1.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学习。根据所在党支部统一安排,坚持个人自学和参加支部集中学习相结合,逐条逐句通读《中国共产党章程》,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大力弘扬新时期沂蒙精神》读本。 2.参加县政府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县政府党组成员采取轮流领读、互动交流等方式,原汁原味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等党内重要法规制度,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文章选编(领导干部读本)》等书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及临沂、临沭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 3.开展红色教育。5月下旬,县政府党组成员集中利用半天时间,到刘少奇在山东纪念馆、滨海革命纪念馆等重点教育区接受党性教育,重温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先辈先烈事迹,坚定信念,纯洁党性。 4.开展党风党纪教育。6月中旬,集中利用一天时间,集体学习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和我省王敏、黄胜及市、县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观看廉政建设警示教育片。 三、带头参加集中研讨 县政府党组成员既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交流讨论,同时以县政府党组中心组形式开展集中研讨,进一步深化学习效果。 1.参加所在党支部开展的交流讨论。每季度参加一次,每次讨论围绕一个专题,年底前共参加三次专题讨论:第一次(6月底前),重点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讲政治、有信念”主题开展;第二次(9月底前),重点围绕“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严守纪律规矩,加强道德修养,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主题开展;第三次(12月底前),重点围绕“践行党的宗旨,干事创业、积极作为、担当奉献,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讲奉献、有作为”主题开展。 2.参加县政府党组中心组集中研讨。7月份,重点围绕“如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视察临沂、临沭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走在前列’要求,自觉提升发展标杆、提升工作标准、提升精神境界,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主题开展。县委中心组学习安排要围绕“两学一做”主题进行相应调整。 每次讨论结束后,各党组成员都要对查找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由县政府办公室统一收集备案。 四、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县政府党组成员既参加县政府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1.深入开展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县政府党组成员结合学习、讨论等情况,对照党章党规、系列讲话和合格党员标准,通过自我查摆、党组成员之间互相谈心谈话等方式,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夯实基础。 2.高质量开好县政府党组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底前(具体时间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要求确定),县政府党组班子聚焦“两学一做”主题,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开展党性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每名县政府党组成员发言后,其他同志逐一对其提出意见建议。 3.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底前,县政府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进行党性分析,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整改解决问题。要参加对所在党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评议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自觉接受民主评议。 五、带头抓好整改落实 1.落实整改责任。针对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特别是年度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中查摆出来的问题,县政府党组及党组成员及时开展自查自纠,研究提出解决对策,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方法措施,列出时间表,并在民主评议范围内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抓好整改。 2.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围绕进一步严密党的组织体系、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明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县政府党组自身建设,及时将学习教育中好的做法总结提炼为制度,提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同时,县政府党组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分管单位的学习教育。 3.深化联系服务群众。县政府党组成员带头对结亲连心户进行一次普遍走访,结合“七一”,重点走访慰问部分生活困难党员和贫困群众,听取群众对党委政府、对开展学习教育的意见建议。 4.凝心聚力抓好发展。通过带头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更加深入地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扎实推动大气污染防治、“三引一促”、扶贫攻坚等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部署落到实处。 六、其他事项 1.及时向县委、县“两学一做”活动办公室报告县政府党组成员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 2.将县政府党组成员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作为向县委进行抓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 3.根据县委安排和县政府党组成员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需要,适时提出相关工作安排建议,认真做好联络服务工作。 4.根据县政府党组成员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展情况,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县政府党组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配档表
|
|||||||||||||||||||||||||||||||||||||||||||||||||||||||||||||||||||||||||||||||||||||||||||||||||||||||||||||||||||||||||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