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2021年度城乡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 ||||||||||||||||||||||||
2021-09-3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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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建设用地供应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保障我县各类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综合考虑近几年全县建设用地供应和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一、土地供应原则 按照“全县统筹、重点保障,区域协调、分类布局”的原则,合理安排各类用地。充分利用建设用地资源,合理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控制房地产用地进入市场数量和节奏,稳住房价走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主要用在保新兴产业、民生项目、重大项目和重点区域发展方面。 二、土地供应方向 (一)保障住宅用地供应。适当控制房地产用地规模,促进地价房价平稳运行。积极支持城中村、城边村、棚户区改造,优先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积极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建立住宅用地政府储备机制,确保住宅用地有序进入。 (二)保障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供应。重点保障交通、学校、医院、能源等基础设施的土地供应,逐步完善城市综合功能,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三)保障优势产业用地供应。全力支持保障优势产业建设用地需求,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大新能源、高端装备、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供应,推动经济结构调整。 (四)保障城乡区域发展供应。进一步向城乡结合部、重点镇街倾斜,支持重点镇街建设和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镇发展活力和动力,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 三、土地供应具体计划 (一)总量。 2021年,土地供应总量222.987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92.3223公顷,占总量的86.25%;存量建设用地30.6647公顷,占总量的13.75%。国有建设用地146.6222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量的65.75%;集体建设用地76.3648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量的34.25%。 (二)用途结构。 1、国有建设用地146.6222公顷。 商服用地6.1391公顷,占国有建设用地总量的4.19%;工矿仓储用地19.991公顷,占国有建设用地总量的13.63%;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41.5403公顷,占国有建设用地总量的28.33%;交通运输用地43.6185公顷,占国有建设用地总量的29.75%;住宅用地35.3333公顷,占国有建设用地总量的24.10%。国有住宅用地中,存量建设用地8.3314公顷,新增建设用地27.0019公顷。 2、集体建设用地76.3648公顷。 商服用地3.5949公顷,占集体建设用地总量的4.71%;工矿仓储用地54.6149公顷,占集体建设用地总量的71.52%;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2.148公顷,占集体建设用地总量的2.81%;住宅用地16.007公顷,占集体建设用地总量的20.96%。 3、住宅用地共51.3403公顷 国有建设用地中住宅用地35.3333公顷,集体建设用地中住宅用地16.007公顷。商品住宅用地35.3333公顷,共有产权住宅用地0公顷;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其他住宅用地16.007公顷。 四、土地供应计划执行 计划实施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要加强衔接配合,保证供地计划的有效实施。各镇街和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地与有关部门沟通,确保计划顺利实施。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规范做好供地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土地市场程序。 2021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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