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简体 繁体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数据开放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正文
临沭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2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gaj/2023-000001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1-01-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linshuxiangaj/2023-0000011
发布机构: 临沭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22

一、总体情况

为有效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临沭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临沭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临沭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意见,请与临沭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地址:临沭县沭河西大街133号,邮编:276700,电话:0539-6211046)。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及时组成了临沭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管涛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李烨及其他局党委成员担任,相关科室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临沭县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临沭县公安局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临沭县公安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具体工作中要求各单位在报送和发布政务信息时必须经过严格审核才能公开,规范操作,既要最大限度地公开政务,又要保证安全,确保质量。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20年,我局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提高了公安机关的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有力的回应了社会关切。年内,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安临沭、官方抖音公众号平安临沭发放及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近500次,在中央、省、市、县等各级报刊、电视台、网络媒体发稿近1100余篇。通过12345诉求热线在线咨询、线索举报栏目回复各类群众诉求662余次。通过“民生警务回访中心”,强化平台应用,妥善办理群众诉求,及时反馈办理结果,真心实意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信息事前及事后公开年内,主动公开了2019年度县公安局决算、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总数及分项说明公开。户政科综合措施,主动作为全力打造“亲民型”服务窗口,深入推进“一次办好”和“放管服”改革,切实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户政业务满意度。出入境大队紧紧围绕“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扎实推进基层基础攻坚,围绕县局工作总体思路和全市出入境管理工作要点和外国人管理相关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出入境窗口业务实际,找准立足点,把握切入点,落实境外人员实有人口管理措施。扫黑除恶办公室时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更新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进展,为净化社会风气、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做出强有力的保障。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通过临沂民生警务平台、平安临沭微信公众号和宪法宣传日、普法宣传日、110宣传日、禁毒宣传日、民警赶大集等方式,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了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信息、社会关注热点信息。年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条。

(六)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申请条件及流程详见临沭县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情况

2020年,县公安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均已答复完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表只填报数字,没有的数据项填“0”,不得空白或者填入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42

行政强制

32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表只填报数字,没有的数据项填“0”,不得空白或者填入其他内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表只填报数字,没有的数据项填“0”,不得空白或者填入其他内容。)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总体部署,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社会公众期盼,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为目标,把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置于公安工作全过程,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着力打造透明、便民的阳光警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0年无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0年我局办理人大建议2件,其中分办2件;办理政协提案3件,其中主办1件,协办2件。

临沭县公安局

2021年1月21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