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2020-01-3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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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临沭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概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有序开展。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公安年度工作安排,做到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领导,健全了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精心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做到了有组织、有领导、有监督、有步骤的顺利实施。 (二)机制制度建设。认真贯彻实施《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于应公开的规范性文件一律要向社会公开,确保应公开尽公开。认真做好依公民申请公开工作,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健全完善全局政府信息公开运作机制,明确各相关科室、部门报送政府公开信息的责任和义务。 (三)强化舆论引导,全力做好涉警舆情处置工作。建立健全涉警舆情预警,巡查引导和化解工作机制,全力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各媒体将公安机关涉及群众的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更好地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8条,在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方面,公开了国家2019年新出台、修订的涉及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让群众及时了解和支持关心公安工作。同时办理《县长信箱》、《书记信箱》等政务来信7件,全部做到了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2019年,通过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信息,并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新闻媒体、办事窗口、公安警务平台和警民恳谈、便民指南等方式载体向公众公开需要知晓的信息,有效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取得较好的社会效应,此举方便了群众办事,密切了警民关系,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受理信息公开申请4件,已全部按要求答复。 (三)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我局无因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分析。目前,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建设、完善公开形式和检查监督上,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如工作的规范性需进一步加强,信息更新速度需进一步加快,信息公开需进一步全面等。 (二)下步改进措施。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完善制定信息公开内容细则,深化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开,继续推行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延伸工作。二是规范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完善档案资料集中查阅点和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的建设,继续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改进公文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工作,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充分利用公示栏、网站版面和宣传手册等形式,把政策、规定、举措、动态等信息及时告知公众。三是加强基础性工作。继续完善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大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公安工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四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临沭县公安局 2020年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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