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2020-01-2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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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本报告由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临沭县财政局办公室(电话:0539-6211649) 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机制,健全公开平台,拓展公开渠道,扎实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局党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与财政业务工作一起部署安排,一起检查落实。局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强调要把推进信息公开、建设阳光财政,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并亲自主持研究有关工作。根据局党组的部署,我局建立了分管局长负责、办公室和信息中心牵头落实、各单位和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修改信息公开 指南和目录,全面搜集、认真审核、及时上传主动公开的信息。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局外部网站等信息发布平台的技术维护工作。各单位、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科室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核、报送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后制定了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工作流程图、网上公开工作制度、审核备案制度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要求各单位、科室认真审核,并经分管领导审定,办公室进行复核,重要信息报送局主要领导审定。在审核信息时,严把保密关,加强信息保密审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严把格式关,对需要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上传;严把政策关,确保按政策规定应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 (三)稳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国有资产管理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年来,我局严格遵守“依法公开、全面真实、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2019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财政信息685条。内容包括:机构职能、财政数据、政策法规、工作动态、业务工作、政府采购、通知公告等。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一是通过互联网公开。公众通过“中国临沭”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财政局”子栏目,可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并可通过公众留言等栏目提出咨询或建议;可通过临沭县预决算公开平台(http://linshu.czyjsgk.com:5000/)查阅财政预决算信息;通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栏目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在线申请”项,可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市政府采购网)查询我县政府采购信息。二是通过报刊及新闻媒体公开。公众可通过县内外新闻媒体、临沭电视台等渠道获知我局公开信息。三是通过其他方式公开。公众亦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政府信息公告栏、公开栏、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有关宣传资料。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也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公开的内容有的不够具体,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公开的不够到位。 (二)公开内容上有时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展。 (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长效运行机制,为建设高效、透明,廉洁的服务型机关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我们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自觉地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抓不懈,深化、完善、提高。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完善财政运行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总体工作之中,同整体工作一并抓好、安排好。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时效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三)积极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探索推进财政预算信息特别是政府预算、部门预决算、预算执行以及财政转移支付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附件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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