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2021-01-1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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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临沭县司法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步工作打算三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内容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在临沭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全文公开。现将临沭县司法局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2020年,临沭县司法局根据《条例》相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为目标,以群众关心的热点为落脚点,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有效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扎实有效地开展。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年度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由局长牵头推动,分管副局长负责,办公室总协调。严格依照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标准,对相关项目进行了审核公开。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司法局职责和机构、业务政策法规等,切实做到了应公开的全部公开,公开目录、公开内容真实具体,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二)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公开形式上,以政府网站公开为主,以印发材料、接受咨询等其他形式为辅。为了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除了在临沭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外,还在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广泛发布工作动态,力争客观反映和宣传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和司法行政建设工作的发展现状和所取得的成效。 (三)加强信息主动公开。推进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的集中发布。在政府网站对规范性文件及时发布,并通过文字、图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全面解读。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在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入手,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临沭县司法局2020年度主动公开工作动态类信息73条,主要通过临沭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同时每年编制《临沭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沭县司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也没有作出不予公开决定。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沭县司法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问题。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沭县司法局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工作打算 (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强化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三)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强化宣传的力度、广度与深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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