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2013-06-0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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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和各级、各部门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主动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2012年,全县各级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导精神和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完善体制机制建设,重点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印发了临沭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等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考核,有力的促进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2012年,全县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新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县纪委、县政府办公室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牵头单位,负责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县直单位都能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并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层层落实的良好局面。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等,制定了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实现了政务公开制度化。 三、主动公开和平台建设 全县各级各部门均在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及时更新公开的内容;2012年,全县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6013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86条,县政府及所属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2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402条,政策法规类609条,规划计划类405条,业务工作类1598条,统计数据类287条,其他类信息2712条。全年共印发临沭政报4期1200余份,政务公开简报6期720余份,在政务大厅、档案馆设置查阅场所2个,合计接待公众查询数4876人次,政府及所属部门设置查阅点82个。 全县各级各部门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一批热点难点问题、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财务收支等,均能通过会议、文件、政务公开栏及网站等形式及时进行公开。县国税局、工商局积极部署下属单位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统一制作了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县房产局率先在全市建成使用房地产市场信息管理系统;县地税局在抓好政务公开的基础上,还自行研制开发了科技防腐软件,进一步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县财政、公安、国税、工商等部门通过本部门的OA电子办公系统及时将相关内容进行内部公开,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2年,我县收到1个网上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已按规定程序及时答复申请人。 五、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县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费用。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县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七、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 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是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和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保证。一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重要事项必须经保密审核和领导签批才能公开;遵循谁制定、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全年共组织政务信息公开检查4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其限期更正。 八、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一些问题需要改进:一是个别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思想认识不到位。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 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是势在必行的大事,切实落实到常规工作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抓紧抓好;建立健全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单位主要领导是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具体抓,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严格责任追究,对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不力的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拒不推行政务公开或在政务公开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干部,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是强化平台建设。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消除政府信息公开“死角”,实现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全覆盖;重视综合性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抓好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第一平台建设,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文件报送、上网管理查询等各项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能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大力推行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点题公开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公开形式,扩大公民参政议政范围;搞好双向互动,畅通政府与群众沟通渠道,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互动栏目和开通热线电话、推广网上在线访谈等渠道,打造政府与群众互动沟通的良好平台,密切政府与群众联系,提高政府公信力。 三是扩大公开范围。根据《条例》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人、财、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权力和权力行使的重点部位,抓住决策、审批、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动态公开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真正将人民群众最关注、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及其办理过程予以公开;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土地“招拍挂”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健全重大建设项目公示制度;严格督促公共企事业单位,扎实做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信息的公开;及时通报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质量的相关监督检查情况,注重维护群众权益。 四是优化运行机制。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统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机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监督和保障等,使政府信息公开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层次和水平;着重加强县级部门和镇街政府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召开会议、举办讲座、发放资料、组织考察等活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强对部门、镇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和宣传,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附件: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各县区人民政府、三个开发区管委会填写) 填报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
单位负责人:周超 填表人:胡磊 联系方式:6211234 填表日期:2013年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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