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简体 繁体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数据开放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部门信息公开指南>>正文
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08-08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gtzyj/2022-0000652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4-08-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linshuxiangtzyj/2022-0000652
发布机构: 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 2024-08-08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局实际,编制了《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沭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shu.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本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

3.重要会议

主要包括:县政府专题会议、部门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有关情况。

4.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供应计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5.权责清单

主要包括:本机关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6.重点领域

主要包括:土地市场供应计划,挂牌出让结果、不动产登记、矿权市场等工作公告。

7.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址为http://www.linshu.gov.cn),同时还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微博、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临沭县政府门户网站

临沭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shu.gov.cn)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众可登录临沭县人民政府网站,通过临沭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本部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查询方法如下:

(1)目录导航式浏览:点击相应的分类栏目,系统会自动展开下一级目录,并自动显示与该栏目对应的信息列表,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就可查看详细内容。

(2)标题关键字查询:输入标题关键字搜索,与关键字匹配的目录项会以列表形式进行显示,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即可查看详细内容。

2.“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同时,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地址:临沭县正大街9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政务公开体验区;联系方式:0539-6207010;查阅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县档案馆(地址:临沭县正大街创业大厦;查档电话:0539-2132363;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临沭县图书馆(临沭县沭河西大街69号;联系电话:0539-6211976;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依申请公开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现有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申请人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在临沭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shu.gov.cn)上下载电子版本。(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渠道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地址:临沭县沭新东街32号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14室政策法规科;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联系电话:0539-6219665。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地址:临沭县沭新东街32号

收件人:临沭县沭新东街32号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14室政策法规科收

邮编:276700

3、山东省政务服网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网临沭县网站“在线办理”专栏“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页面的在线服务功能填写《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电子回执,以便查询申请办理情况。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传真至临沭县沭新东街32号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14室政策法规科,传真:0539-6219233,联系电话:0539-6219665。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临沭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临沭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临沭县政府网站”门户网站本页面附件及“依申请公开”(http://www.linshu.gov.cn/zfxxgk/ysqgk.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3868)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三)办理流程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五)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中心是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负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科是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的工作机构,负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办公地址:临沭县沭新东街32号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03室信息中心,电话0539-6219321;

临沭县沭新东街32号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14政策法规科,电话0539-6219665;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邮编:276700;

传真:0539-6219233;

电子邮箱: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中心lsxgtjxxzx@ly.shandong.cn,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科lsxgtjfgk@ly.shandong.cn。(电子邮箱仅用于工作交流或意见征集,提交信息公开申请请使用在线申请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临沭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电话:0539—2988069,地址:临沭县正大街创业大厦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8-19号窗口,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