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
2022-07-2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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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临沭县民政局(“临沭县民政局”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履职依据 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府规章。 2.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部门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3.领导信息 主要包括:本单位领导情况。 4. 办公信息 主要包括: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5.法规文件 主要包括:政策文件、政策解读。 6、会议公开 主要包括:部门办公会议的有关情况。 7、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 8、重点领域 主要包括:“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执法公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组织、慈善信息。 9、建议提案 主要包括: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 11、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其他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1.临沭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shu.gov.cn/ 2.“临沭民政”(微博账号:临沭民政)、“临沭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临沭县民政局)、“临沭民政”(今日头条:临沭民政)。 本机关还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依据《条例》精神,行政机关一般不承担为申请人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政府信息,以及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信息的义务。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书面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申请:申请人可在临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shu.gov.cn/)依申请公开栏目选择相应的受理机构后提出在线申请。 3.以邮寄方式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从临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临沭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后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在信函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注意事项 1.办理流程 临沭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 2、收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申请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办理期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因申请人未提供有效身份信息或申请内容、联系方式不明确等情况,本机关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 临沭县民政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临沭县民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沭县顺河东街68号 邮政编码:276700 联系电话:0539-265116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临沭县民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沭县顺河东街68号 邮政编码:276700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9-2651160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要求本机关更正。本机关审核属实的,将予以更正并告知申请人;不属于本机关职能范围的,本机关将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或者告知申请人向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本机关查证属实的,将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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