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民政局:2020年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申请流程 | ||||||||||||||||||||||||
2020-05-1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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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 补贴对象:父母同时具有重残、重病、服刑、被强制戒毒等任一情形的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有上款情形之一的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以及经诊断身体重残、患重病或罕见病需要长期治疗的贫困家庭的儿童 补贴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困境儿童每人每月500元。 申办程序与补贴发放: 1、申请。由困境儿童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出具以下材料:困境儿童父母死亡或失踪或判刑或无行为能力的证明材料,经济困难无抚养能力的提供贫困家庭证明,重残大病或罕见病贫困家庭儿童,提交相关医疗证明材料及贫困家庭证明。困境儿童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超过18周岁仍在校就读的,提供学籍证明。 2、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和社会散居困境儿童情况进行入户核实,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人填写《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县级民政部门。3、审批。县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对拟享受待遇儿童在所居住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审批。 3、生活费发放:社会化按月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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