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民政局:2023年临时救助申报指南 | ||||||||||||||||||||||||
2023-12-0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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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临时救助对象为具有临沭县常住户口或在临沭县辖区内的外来常住人口,因下列情况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主要包括以下对象: 1、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者因重病、溺水、人身伤害、见义勇为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2、因患病、普通高等教育入学、物价上涨等原因造成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二、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临时救助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镇街提出书面申请。 2、审核:镇街接到申请后,按照救助条件,在村(社区)的协助下进行调查、审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填写临时救助申请表,并附本人申请、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如:诊断证明,火灾证明、照片,交通事故证明,子女就学证明等)。 3、审批: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由镇街进行审批,按照政策规定发放临时救助资金,报县民政局备案。 三、申请需提供材料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等证明材料(纸质复印件各一份),填写临沭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申请书(纸质原件一份,见附件)。原件与复印件信息一致,且与本次申请事项信息相符。 四、办理时间 4月-9月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3月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五、地点 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 六、联系方式 临沭街道社会救助窗口:2131768 郑山街道社会救助窗口:2130131 蛟龙镇社会救助窗口:2130231 石门镇社会救助窗口:6956069 曹庄镇社会救助窗口:2130521 青云镇社会救助窗口:2130856 大兴镇社会救助窗口:2130028 玉山镇社会救助窗口:2132590 店头镇社会救助窗口:6981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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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临时救助申请书.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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