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2023年5月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五一) | ||||||||||||||||||||||||
2023-04-2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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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餐饮服务经营者: 五一假期将至,为保障节日期间饮食安全,有效防范饮食安全风险,确保向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营造良好的营商和旅游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法持证经营,应持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等,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公示。 二、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落实每日晨检,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严禁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操作过程要全程佩戴口罩和清洁卫生衣帽,保持手部清洁。 三、建立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记录,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禁止使用或提供过期、腐败变质、“三无”食品及食品原料,禁止采购、使用未按规定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四、防鼠、防蝇、防尘措施到位,食品原料离地离墙分类存放,加工经营场所保持整洁卫生,餐饮具清洗消毒符合要求。 五、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确保食品烧熟煮透,加工过程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严禁超范围加工经营凉菜。 六、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大力倡导“分餐制”、“公筷制”,主动提供公筷公勺。提供“小份菜、半份菜”服务,引领顾客适量点餐,提供剩食打包服务,避免出现餐饮浪费现象。 对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查处,请广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自觉遵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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