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案件 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1
临沂故乡福地食品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案
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案
1、没收违法生产的“冻猪烤肉板”等4个品种的食品;2、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设备、食品原料、食品包装材料等物品;3、处以罚款98000.00元。
《食品安全法》第122条
王广方
2
山东养生冠食品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的食品案
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食品、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1、没收不合格的食品;2、没收违法所得293元;罚款80000元。
《食品安全法》第124条、125 条
王凯永
3
临沭县惠龙副食品商行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及其他合格证明文件案
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及其他合格证明文件
1、责令改正,2、罚款5000元
《食品安全法》126条第一款(三)项
临沭县惠龙副食品商行
4
临沭县城南幼儿园采购不合格食品案
采购不合格食品
1、没收违法所得500元;2罚款5000元;
《食品安全法》第124条第一款(一)项
临沭县城南幼儿园
5
临沭县亿家联百货中心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1、没收违法所得104元;2罚款20000元;
《食品安全法》125条第一款(二)项
临沭县亿家联百货中心
上一条: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9月食品案件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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