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县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 ||||||||||||||||||||||||
2023-03-2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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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工作部署,以落实“两个责任”和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为主线,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防控,提升食品生产安全治理能力,助推全县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贯彻实施《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指导企业结合实际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督促大中型企业任命食品安全总监、适量配备食品安全员,帮促小微企业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员,完善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 2.持续开展“三标”行动。优化“亮标承诺、对标生产、核标出厂”行动推进措施,推动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三标”管理制度,促进规范生产。 3.加强“山东食链”推广应用。推动重点品种食品生产企业使用“山东食链”进行追溯管理,鼓励自建追溯系统企业通过端口对接或批量导入方式上传追溯信息。 4.加强企业管理人员培训。通过“云课堂”等多种形式,分类分期对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二、强化食品生产风险防控 5.建立食品安全风险动态分析机制。定期汇总分析监管数据,评估潜在的区域性、行业性风险,组织跟进监管,及时消除隐患。 6.建立健全“三张清单”。按照“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原则,开展企业基础风险调查和动态风险排查,建立企业、区域、品种的食品安全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指导企业建立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 7.加强区域性风险治理。根据区域性风险清单,对淀粉制品、桶装饮用水、蔬菜制品等区域性风险开展专项治理,严防发生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 8.加强重点问题治理。组织对2022年抽检不合格企业开展“回头看”。加强粉条、桶装饮用水等重点食品风险防控。持续推进食品添加剂“两超”问题治理,指导企业建立“三定三查一检”制度,从源头防控“两超”。组织对复配食品添加剂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 三、强化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9.扎实做好日常监督检查。贯彻落实《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评定企业风险等级。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全覆盖监管要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实行闭环管理,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持续合规。 10.加强重点企业监督检查。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淀粉及淀粉制品,以及监督抽检不合格、高风险等级等重点企业,组织开展飞行检查、体系检查。加强月饼、粽子、酒类等企业食品包装监督检查。 11.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开展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宣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推动标准贯彻实施。积极推进小作坊园区建设,培育“精特美”优质地方特色食品品牌。 四、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12.推动实施先进管理体系。通过示范引领、重点跟进、交流研讨等方式,推动大中型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等先进管理体系,提升企业食品安全水平。 13.帮扶企业规范提升。以监督抽检不合格企业、小作坊为重点,组织食品安全专家进企业、进作坊,帮助规范提升。 14.完成肉制品质量提升行动。总结提升行动工作成效,进一步完善措施,提高肉制品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15.督促淀粉制品企业开展提升行动。按照生产卫生规范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改造或者新建车间,合理划分作业区,更新生产设备设施,确保生产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五、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基础建设 16.完善监管工作制度。建立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协同监管制度和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协同工作制度。 17.提升基层监管能力。根据市局工作安排组织开展风险交流、集中培训、典型案例剖析、现场检查示范,开展常态化监管业务培训,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同时通过统筹地方政府“两个责任”包保、食品行业协会协同、社会监督等多方力量,不断完善社会共治格局。 18.建立食品生产专家库。遴选全县食品生产监管、食品加工、检验检测、食品行业协会等方面专家,建立食品生产专家库,适时配合解决、会诊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持续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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