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县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 ||||||||||||||||||||||||
2023-03-3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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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食品(不含特殊食品,下同)生产安全监督管理,按照省、市、县市场监管局年度工作部署和《2023年全县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制定本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防范风险,用好监督检查手段,有计划、有组织、有效果的开展县级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提升监管效能,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底线。 二、检查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原则,结合县局2023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安排,食品生产监管科年度内要按照风险等级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县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全面检查,对重点内容实施全项检查;各市场监管所年度内要对辖区食品小作坊实施全面检查。 (一)重点监管企业 1、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 2、食品生产示范企业; 3、2022年度被举报投诉以及舆情较多的食品生产企业; 4、2022年度监督检查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食品生产企业,2022年度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中检出不合格食品的生产企业。 (二)重点监管品种 1、肉制品 2、食品添加剂 3、桶(瓶)装饮用水 4、蛋白饮料、风味饮料 5、预制食品、清真食品 6、糕点、饼干 7、蔬菜制品 8、粮食加工品 9、监督抽检不合格率较高的食品类别 10、投诉举报、舆情反映较为集中的类别 (三)重点内容 1、企业“五清”管理; 2、企业原材料采购、进货查验及储存管理; 3、食品生产过程控制合规性及关键控制点管控; 4、标签标识合法合规情况 5、超范围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情况以及“三定三查一检”落实情况 6、“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落实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一)监督检查。县局食品生产监管科按照风险等级对全县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品种开展覆盖生产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各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食品小作坊进行覆盖生产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二)督导检查。县局食品生产监管科针对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等发现的线索开展督导检查,现场指导属地监管所做好处置工作。 (三)专项检查。针对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各级飞行检查等发现的问题及专项整治活动,由县局食品生产监管科会同属地监管所开展专项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制定检查计划。县局食品生产监管科要根据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事权划分以及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在《山东省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下达监督检查计划,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做到重点突出,频次均衡,检查区域全覆盖。 (二)落实检查责任。实施监督检查应当有2名以上(含2名)监督检查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与监督检查工作,县局实施的监督检查可通知辖区市场监管所派员参加。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实行组长负责制,按照计划要求开展检查工作,统筹安排检查时间,确保完成全年检查任务。 (三)聚焦问题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可以当场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发现存在重大问题的,依事权划分移交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或属地监管所依法处置。 (四)加强系统应用。要充分利用食平台做好监管信息基础数据录入工作。能携带笔记本电脑和便携式打印机的要现场录入,不能现场录入的要在检查结束后当天录入,并实现检查计划的关联,做到覆盖率与汇聚率均达到100%。 (五)严明检查纪律。监督检查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廉政纪律和工作要求,不得泄露监督检查相关情况及被检查对象的商业秘密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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