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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开展“迎大庆、保平安”安全生产一体化执法行动情况的通报
2019-10-25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aqscjdglj/2019-0000166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9-10-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开展“迎大庆、保平安”安全生产一体化执法行动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linshuxianaqscjdglj/2019-0000166
发布机构: 临沭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安全管理
发布日期: 2019-10-25

- 1 -临应急发〔2019〕122号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迎大庆、保平安”安全生产一体化执法行动情况的通报各县(区)应急管理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蒙山旅游度假区应急管理局、临沂综合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市应急局结合省政府安委会督导检查组在我市开展的异地执法检查,同时部署开展了“迎大庆、保平安”安全生产一体化执法行动暨市局第三次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以下简称“一体化执法”),省、市、县、乡四级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一体化执法围绕“控风险、除隐患、防事故”目标,通过对违法企业整顿、处罚,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将有关执法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体化执法从8月19日开始,至10月10日结束,分动- 2 -员培训、执法检查、总结分析三个阶段实施。重点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涉爆粉尘、涉氨制冷等行业企业。为确保一体化执法顺利进行,市、县应急(安监)部门结合实际,积极部署,明确了工作目标、检查范围、执法程序、执法重点、工作制度和要求。全市各级共检查5178家企业,发现问题24515项,重大事故隐患226项,责令暂时停产停业企业80家,拟立案处罚企业313家,拟立案违法行为数599项。其中,市监察支队执法检查了80家企业,发现问题1611项,重大事故隐患46项,暂时停产停业企业6家,拟立案处罚企业64家拟立案违法行为178项,立案率80%;各县区局执法检查了826家企业,发现问题7016项,重大事故隐患124项,暂时停产停业企业24家,拟立案处罚企业172家,拟立案违法行为330项,立案率20.8%;各乡镇执法机构共检查了4272家企业,发现问题15888项,重大事故隐患56项,暂时停产停业企业50家,拟立案处罚企业77家,拟立案违法行为91项,立案率1.8%。根据省厅通报的市县执法数据,在为期一个月的集执法,我市市县两级检查企业877家,占全省检查企业数量的7.7%;发现问题8181项,占全省发现问题总数的12%;拟立案处罚企业225家,占全省第一位,比第二位淄博市多83家,占全省拟处罚企业总数的16.85%;拟立案处罚违法行为数484项,占全省第一位,比第二位东营市多261项,占全省拟立案处罚违法行为总数的22.51%。一体化执法行动中,市、县、乡三级根据属地执法人员、企业等情况同步开展执法工作,同一标准、同一培训、同一- 3 -程序、同一检查、同一调度、同一考核、同一排名。市局通过“日调度、周通报”和采用安全生产执法综合系数法进行排名,调动了县区、乡镇执法工作的积极性。检查企业市和县区乡镇比值1:63.73;发现问题数量市和县区乡镇比值为1:14.22;查出重大隐患数量市和县区乡镇比值为1:3.9;拟立案处罚企业数市和县区乡镇比值为1:3.89;拟立案违法行数市和县区乡镇比值为1:2.37,也就是通过我们市局检查一家企业,调动了县区乡镇检查63.73家企业;市局发现一个问题,县乡发现14.22个问题;市局发现一个重大隐患县乡发现3.9个重大隐患;市局拟立案处罚一个企业,调动县乡立案处罚3.89个企业;市局处罚一个拟处罚违法行为,调动县乡立处罚2.37个违法行为。市、县、乡三级第一次一体化执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二、存在问题这次检查发现的24515项问题中,主要集中在作业现场管理类、安全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档案管理等方面。综上反映出,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存在如下问题:(一)监管层面:一是检查初期存在“只检查、不执法、零处罚”的问题,这一问题越往基层越突出,个别县区在一体化执法进行到两个周时县、乡两级处罚为零。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法定职权和责任不明确,执法检查程序不规范,行政处罚不严格,对执法检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采取的处置措施不到位,闭- 4 -环管理虎头蛇尾。二是安全检查还没有实现统筹安排。一体化执法市、县局实行的是随机抽查,可能导致基层近期检查到的企业被抽到再次接受上级执法检查。此外,应急部门对企业的业务指导服务比较多,例如帮助企业建立和运行双重预防体系等,需要多次到企业进行指导、督导、检查,导致执法、服务混淆,给企业造成了应急部门重复执法检查多次表面理解,以致产生不满情绪。三是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有待加强。执法人员全面、深入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面还有欠缺,对监管行业的业务知识不熟悉,执法专业素质不高,例如经常出现对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依据错误,调查取证不完整等情况。执法监察手段落后,执法经费、装备配套不足,缺乏相应的检测仪器和个体防护装备。四是执法系统应用情况不理想。省行政执法系统统计数据显示,一体化执法期间系统中一共录入147家企业的检查信息,其中,使用系统开展执法检查的县区有临港区、沂水县、莒南县、河东区、临沭县、罗庄区、郯城县、平邑县,其中较好的是临港区47家、沂水县46家,临港区运用系统完成检查流程完整度较高,而且乡镇检查企业29家,占比61.7%。(二)企业层面:此次集中执法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设备管理、特殊作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问题相对集中,其中:非煤矿山企业,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对爆破、采掘、- 5 -施工、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管理需要加强,企业没有严格按照要求对危险作业活动进行审批、现场管理,缺乏对作业现场、周边环境危险因素的排查、辨识和管控。二是个别矿山企业存在基本图纸不规范,参数标注不正确等问题。危险化学品企业,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安全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培训记录不详实,无教材或课件、教师等相关记录;培训效果差,部分员工对自己工作岗位的风险点回答不全面,对自身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方面应履行的职责不是很清楚;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完善。部分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缺失,安全生产职责内容与岗位安全生产特点不对应、也不符合企业实际;没有建立严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责制检查、考核、奖惩机制,没有进行日常和年度检查、考核、奖惩并建立档案;三是动火等特殊作业管理不严格。作业前的风险分析不开展或者分析不全面,可燃气体检测分析的项目和时间频次不符合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等关联作业票证未及时开具,个别存在代签现象;四是安全设施配备安装不规范。爆炸危险区域开关锈蚀损坏不防爆、开关箱使用非防爆电气设施,爆炸危险区域使用非防爆工具;五是对外来施工人员资质审查不严,存在无证上岗操作情况。医药化工行业企业,发现的主要问题:1、爆炸区域内使用非防爆的电器设备;2、危险区域动火、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未按照规范进行管理;3、企业双体系建设需要加强,有的企业双体系建设使用标准不符合要求;有的企业还未开始双体系建设工作。涉爆粉尘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1.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流- 6 -于形式。主要表现为:企业对一线员工培训和考核缺乏针对性,达不到安全生产法第25条对培训的要求;部分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缺失,档案管理混乱(无年度培训计划、有试卷无记录、有记录无试卷、试卷批改不认真或无批改登记不规范、应付安监部门检查等问题);新进员工无安全培训上岗作业或安全培训学时不够、内容不全、培训记录不如实(存在一天培训时间为24学时等情况);考试出题不符合企业实际(照搬照抄),考试存有替考、试卷造假、改卷不认真。2.重大事故隐患突出。主要表现为: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等问题。3.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跟不上,在技能掌握和安全意识方面存有先天不足。4.应急管理不到位。多数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不符合企业实际,照搬照抄,花钱买平安。企业应急演练流于形式、针对性不强、频次不足、演练效果差(多数企业就是开展火灾逃生演练,没有培训、总结、评估)。5.危险作业管理不到位。多数企业对动火作业管理缺失,没有相关审批及监护措施,无动火作业票,部分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些小企业自己没有电焊工,有活就外聘电焊工,对资质把关不严。6.有限空间管理上存在严重缺陷。存在有限空间未辨识、- 7 -辨识不全、未建立有限空间辨识台账或辨识有遗漏,作业前未经审批私自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未经培训和技术交底,有限空间未进行应急演练,有限空间未设置警示标识等问题。机械制造企业,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有限空间管理存在缺项,如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存在辨识不全,未制定包含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未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等;二是现场管理需要加强,部分设施配备安装使用不规范,带来安全隐患,如行吊缺少防脱钩装置,喷漆室未按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等。涉氨制冷企业,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液氨有毒气体报警仪安装存在问题,如探头设置不规范、不防爆,报警仪不具有现场声光报警功能;二是部分岗位未按照《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DB37/1922-2011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等。三、工作建议(一)抓好问题整改和立案处罚。各级执法机构对这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一企一册”的要求建立整改落实台账,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项清零。治理到位前难以保证安全的,要认真落实好监控措施。对已责令停止生产的企业,问题未整改到位前不得恢复生产。严格依法对违法企业实施行政处罚,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进行办理并公示。通过实施严厉的行政处罚,推动企业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认真学习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8 -充分利用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和公示平台,对立案处罚的违法行为及时公示。加强省执法系统的使用培训,按照省厅统一部署要求,尽快实现执法检查、办案网上办理,文书统一归档,形成电子卷宗,提高行执法效能。(三)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能力。针对乡镇人员少,动性大,事业人员执法证被统一注销,专业知识缺乏等突出问题,市、县两级应急部门要出台措施进一步调动乡镇执法机构的执法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明确县区、乡镇属地监管执法范围,确保辖区内所有企业落实属地监督部门。合理确定集中执法检查范围和执法重点,加强沟通协调,尽量避免对相同企业的重复检查,避免有的企业多次被检查甚至处罚,而有的企业长时间都没有检查到的现象,确保检查覆盖面。下一步市局执法工作要向零处罚或者处罚力度弱的县区、乡镇倾斜,重点对这些地区的企业进行帮扶式执法检查。临沂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10月25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2019年10月25日印发

  
附件【临应急发〔2019〕122号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迎大庆、保平安”安全生产一体化执法行动情况的通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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