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指标 |
序号 |
考核项目 |
基本 |
考核内容 |
计分细则 |
一、经济效益(40分) |
1 |
主营业务收入 |
10 |
设定基准值和目标值进行综合考核,基准值=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70%+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30%;目标值=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105%。 |
2021年完成值小于基准值的,不得分;2021年完成值大于或等于基准值小于目标值的,得分为基本分值;2021年完成值大于目标值,得分等于基本分值+(2021年完成值-目标值)/目标值*基本分值(加分值不超过2分)。 |
2 |
国有资本保值 |
10 |
以2021年末所有者权益(扣除当年政府注入资本金和因行政性划拨原因增加或减少的权益)与2020年末同口径对比 |
2021年末所有者权益大于或等于2020年末所有者权益的得基本分值; 2021年末所有者权益小于2020年末所有者权益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3 |
国有资本增值 |
10 |
考核当年的利润总额,设定基准值和目标值进行综合考核,基准值=2020年利润总额*70%+2019年利润总额*30%;目标值=2020年利润总额*105%。 |
2021年完成值>0且小于基准值的,得分等于(2021年完成值/基准值)*基本分值;2021年完成值大于或等于基准值小于目标值的,得分为基本分值;2021年完成值大于目标值,得分等于基本分值+(2021年完成值-目标值)/目标值*基本分值(加分值不超过2分)。 |
4 |
成本控制 |
2 |
评价企业对成本费用的控制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促使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节约指出,提高经营质量。成本费用率与上年同口径相比。成本费用率=成本费用总额/营业收入(成本费用总额=营业成本+期间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税金及附加) |
成本费用率≤上年同口径成本费用率的得基本分值,每高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5 |
税收缴纳 |
8 |
目标值=2019年交纳税金*30%+2020年交纳税金*70% |
完成值小于目标值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2分,每高于1个百分点加0.2(加分值不超过2分) |
小计 |
40 |
|
|
二、指令任务(25分) |
6 |
政府督查类项目 |
10 |
为民办实事项目:①书香名苑东区门窗、外墙漆完成;②郑山社区二期(丰岭)外墙抹灰完成;③郑山社区三期(泉井、李湖)主体施工到11层;④曹洼社区项目主体施工到7层。 |
根据考核办年终考核结果,按项目实际完成进度测分。完成进度的得基本分值;未完成进度的,根据实际完成进度与目标进度的占比测算分值。 |
新建民生项目:①完成光大余热利用及供热首站改造项目;②临沭县经济开发区工业供水项目完成取水口、接收井、输水主管安装(大堤穿越及堤西),配水管网完成40%。 |
续建项目:①朱村沭河大桥和引线工程完成护坡和防洪工程;②红色朱村改造提升工程完成一期,二期工程完成主体。 |
7 |
实体化经济转型 |
5 |
主营业务收入与收入总额占比达70%。 |
比率≥70%得基本分值,比率<70%的,按每少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8 |
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
5 |
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不少于300万元。 |
完成值<任务值的,按实际完成值与任务值的占比测算得分;完成值≥任务值的得基本分值。 |
9 |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完成 |
5 |
完成任务清单中节点任务。 |
根据任务清单完成情况打分。 |
小计 |
25 |
|
|
三、风险控制(25分) |
财务风险控制 |
10 |
融资成本 |
5 |
当年综合融资成本率不超过8.5%年利率。融资实际年费率=(实际支付的借款利息+相关的融资成本) |
融资成本≤8.5%得基本分;融资成本>8.5%的,每超0.1%扣0.2分,扣完为止。 |
11 |
资产负债率的控制 |
2 |
与上一年同口径对比有所下降。 |
资产负债率≤上年同口径资产负债率得基本分值;每大于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12 |
收入现金比 |
4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主营业务收入之间比率不低于70%。收入现金比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 |
收入现金比率占比>70%的得基本分值;占比≤70%的不得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13 |
资金保障 |
5 |
到期债务及时足额还本付息。 |
每笔到期债务能够及时足额还本付息的得基本分;每笔到期债务未能及时还本付息的,每发现一例扣2分,扣完为止。 |
内部控制及廉洁风险防范 |
14 |
三重一大事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
3 |
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落实重大事项制度及三重一大制度。 |
每发现一例未按制度执行的扣1分,扣完为止。 |
15 |
规范企业制度管理 |
3 |
规范项目招标及合同签订;规范国有企业用人制度;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并贯彻落实执行到位。 |
每发现一例未按制度执行的扣1分,扣完为止。 |
其他风险防范 |
16 |
安全生产 |
2 |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
经相关部门认定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每发现一起未严格落实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17 |
信访维稳 |
1 |
积极解决企业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不稳定因素。 |
出现向省级以上上访的不得分;向市级上访的,每出现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小计 |
25 |
|
|
四、国企党建(10分) |
国企党建工作另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有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基层党建。考核满分为100分,如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不发放绩效年薪,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的(含80分),根据得分占比测算分值。 |
五、其他事项 |
加分事项 |
18 |
为县委、县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半年、年度观摩活动提供观摩点的。 |
每个县级项目加0.5分,市级项目加2分,加分上限为3分。 |
19 |
获得县委县政府或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 |
获得国家表彰和荣誉的加2分:获得省委、省政府综合表彰的加1分,单项表彰的加0.5分;获得省部委办局和市委、市政府综合表彰的加0.5分;获得县委、县政府综合表彰奖励的加0.5分;加分上限为3分。 |
20 |
加强信息宣传工作。 |
完成省级以上宣传的每条加0.5分;市级新闻媒体宣传的每条加0.2分;县级新闻媒体宣传的每条加0.1分;加分上限为2分。 |
21 |
公司资质等级评价(含子公司)。 |
每提高一级加2分。 |
22 |
期间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事项。 |
期间县委县政府交办重大工作事项的,年终由国资中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考核,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
减分事项 |
23 |
企业被上级或县直有关部门督查通报的。 |
被市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被县直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0.5分。 |
24 |
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定期报送财务报表。 |
不能按时报送财务报表的,发现1次扣0.1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不规范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 |
25 |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违反党风廉政规定,被上级通报的。 |
公司主职被纪律处分的,每出现一次扣5分;副职及以下员工被纪律处分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收到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按相关文件执行扣分。 |
26 |
其他事项扣分。参照县相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
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扣分。 |
六、附注 |
因政策性因素或政府指令调整,导致任务未完成的应酌情调整考核标准。 |
合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