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关于对《临沭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解释说明 | ||||||||||||||||||||||||
2023-11-0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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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关于对《临沭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解释说明 《临沭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沭政办字〔2022〕62号)(简称《区划》)自2022年12月26日起执行,对规范临沭县声环境管理、促进声环境质量的改善起到引导作用。为进一步明确管理要求,现对《区划》解释说明如下: 一、对2类声环境功能区进行核查,均符合《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中2类区划分要求,2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合理。 二、关于交通干线边界的定义:城市交通干线中各级市政道路与人行道的交界线,无人行道的高架道路地面投影边界,各级公路的边界线,铁路交通用地边界线。 三、对于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与4b类声环境功能区有重叠的部分,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 2023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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