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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临沭县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1-10-26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hjbhj/2021-0000366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临沭分局  发布日期  2021-10-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关于发布临沭县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索引号: linshuxianhjbhj/2021-0000366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临沭分局
公开目录: 环境政策措施成效
发布日期: 2021-10-26

经市空气质量调控综合决策支撑体系专家组会商,受静稳天气形式影响,大气扩散条件较差,预计27日起我市将出现一次重度污染天气过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2021年10月25日18:00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0月26日18:00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我县决定同步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2021年10月26日18:00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健康防护提示

(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

(二)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

(三)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二)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加大公共交通运力,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

(四)工业、物流等企业最大限度减少运输量,降低排放量。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按照最新修订的工业源减排清单采取应急减排措施,未纳入清单的企业按照清单内同类型同行业企业减排措施执行。

(二)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三)未纳入保障类减排清单的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

(四)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

(五)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六)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七)县城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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