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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拓新材料取消备案的通告
2020-12-18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hjbhj/2021-000031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临沭分局  发布日期  2020-12-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关于临拓新材料取消备案的通告
索引号: linshuxianhjbhj/2021-0000311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临沭分局
公开目录: 环境政策措施成效
发布日期: 2020-12-18

关于山东临拓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4万件磨料磨具项目备案无效的通知

2020年7月17日,山东临拓新材料有限公司将 “年产4万件磨料磨具项目”归类为第67项“金属制品加工制造项中仅切割组装的”,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完成备案手续(备案号202037132900000579)。

经查证,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外购废砂轮、废砂纸为原料,经破碎后水洗或焚烧工序加工生产,该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第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项目应属第85项“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1;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421和422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报审批部门审批。

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之规定,依据该办法第二十条“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的,经查证属实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建设单位已经取得的备案无效,向社会公布”之规定。临沭县生态环境分局认定该单位已经取得的备案无效,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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