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大气污染防治奖罚资金使用方案 | ||||||||||||||||||||||||
2021-05-1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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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临沂市财政局: 2021年1月28日,临沂市财政局、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以《关于清算下达2020年及以前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奖罚资金的通知》(临财建指〔2021〕21号),下达我县2019-2020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奖罚资金590万元。现将资金使用方案报告如下: 一、分配方案 1、委托第三方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抽检、柴油车车载诊断远程在线监控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定位系统项目(39万元)。 项目内容:我县境内机动车路检路查及停放地抽测每月不低于50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每月抽测不低于50台,2021年检测费用预计16万元;对2000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喷绘、编码、登记预计12万元,柴油车车载诊断远程在线监控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定位系统安装11万元,共计39万元。 2、2019年第四季度生态补偿金罚金(28万元) 3、执法设备采购(25万) 项目内容:主要用于大气执法能力建设,具体包括:购置移动执法设备6套,合计116000元;案件审理及接访室设备1套,15000元;执法记录仪19台,每台2000元,合计38000元;16台电脑,每台4500元,合计72000元;1台打印机9000元;上述共计约25万。 4、2021年度空气自动站运维费用(90万)。 5、空气微型自动站一年运维费用(30万)。 项目内容:委托第三方在城区范围内设置20处固定式监测微站和3台移动走航微站的一年服务费用。每处固定式监测微站服务费1万元,合计20万元,每台移动走航微站服务费约3.3万元,合计约10万元,共计约30万元。 6、高空排放监督性监测(16万) 项目内容:委托第三方对全县高空排放进行排查,并对其进行监督性监测。共计约16万元。
项目内容: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方案>的通知》(临交政字[2020])81号等文件规定,对我县符合政策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分别给于0.42-3万元不等的资金补贴,按照目前总体平均补贴2万元水平,本次资金约补贴车辆75台。
5、圆满完成省市下达的国三车淘汰任务,有效减少高污染车辆污染颗粒的排放,切实改善空气质量。 6、加强对流动散煤网点的治理,净化散煤市场秩序,从而切实改善空气质量。 附件:1、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抽检项目、柴油车车载诊断远程在线监控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定位系统安装清单 2、执法设备清单 3、空气微型自动站及一年运维费用清单 4、高空排放监督性监测清单 5、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淘汰补贴清单 6、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散煤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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