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自来水总公司工作管理制度 | ||||||||||||||||||||||||
2018-01-2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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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管理制度 为加强管理,严肃纪律,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1、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觉悟,严守中央制定的八项规定、六项禁令。 2、严格请示汇报制度。汇报工作情况执行逐级汇报制度,对因擅自越权处理的有关事宜,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经济和行政直至法律责任。 3、各岗位工作人员都要熟悉本职业务技术和知识。 4、严禁违反工作纪律,不得无故迟到、上网聊天、购物、脱岗、串岗、干私活和从事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有违反,每次罚款100元,中层以上干部每次罚款200元。 5、严格按劳动法办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后果自负,公司并给予适度处罚。 6、公司全体人员不准跨科室顶岗,如发现一次,罚被顶岗人100元,罚被顶岗科室负责人200元。 7、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公司随时对其调换工作岗位。 8、严格按照服务承诺制度办事,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如有违反,按上级政策办理。 9、执行紧急任务时,应随叫随到,服从命令,听众指挥。如有违反者,公司内通报批评,停职检查。 10、上班、值班期间,严禁饮酒。违反者取消当天出勤并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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