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县生态环境分局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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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4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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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linshuxianhjbhj/2021-0000090 |
公开目录 |
公开目录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临沭分局 |
发布日期 |
2021-05-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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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2021年县生态环境分局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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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linshuxianhjbhj/2021-0000090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临沭分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监督检查 |
发布日期: |
2021-0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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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抽查事项大类 |
事项内容抽查事项小类 |
检查内容 |
互联网+监管'检查实施清单 |
1 |
重点检查事项 |
排污许可证要求的持证排污情况 |
1.持有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正本和副本情况。2.主体工程和污染治理设施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排污许可证要求建设和运行情况。3.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总量排放情况。4.《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有关事项发生变化,排污许可证变更、延续、撤销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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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要求的自行监测情况 |
1.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或者使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计量认证规定的监测设备情况。2.按照规定维护监测设施,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及监测数据质量情况。3.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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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要求的自行管理情况 |
1.根据排污许可证关于台账记录的要求,结合生产特点和污染物排放特点,按照排污口或者无组织排放源进行记录情况。2.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和频次要求,编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每年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提交并公开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情况。3.排污许可证正本在生产经营场所悬挂情况。4.及时公开排污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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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检查 |
1、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出具的报告是否规范,是否按标准进行检验,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2、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是否有漏检关键项目、超范围出具检测报告、出具虚假报告或数据造假等违规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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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般检查事项 |
污染源日常环境执法检查 |
排污许可制执行情况,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投保环责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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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检查的行政检 |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督检查 |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内容。主要包括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情况,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情况,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应急预案备案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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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 |
检查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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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监督检查 |
核技术利用单位法律法规标准执行情况,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规章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废旧放射源及放射性废物处置情况,辐射事件和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理情况、核安全文化教育情况等 |
对核技术利用单位行政检查 |
非道路移动机械销售企业监督检查 |
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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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生产、销售、维修、回收、销毁及原料用途等企业和单位的监管 |
消耗臭氧层物质含氢氯氟烃(HCFCs)年度生产配额、使用配额(100吨及以上)和使用备案(100吨以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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