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30日建设项目办结情况公告 | ||||||||||||||||||||||||
2023-11-3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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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30日建设项目办结情况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单位对山东信科环化有限责任公司高纯氯化钡生产系统节能优化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等项目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3年11月30-2023年12月0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0539-6266956通讯地址:临沭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邮编:276700
附件[关于山东信科环化有限责任公司高纯氯化钡生产系统节能优化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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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沭经管审批发[2023]014号山东信科环化有限责任公司高纯氯化钡生产系统节能优化改造工程项目.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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