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03日建设项目办结情况公告 | ||||||||||||||||||||||||
2023-11-0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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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03日建设项目办结情况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单位对永冠新材料科技(山东)有限公司30万米/年制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两个项目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3年11月03-2023年11月16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0539-6266956通讯地址:临沭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邮编:276700
附件[关于永冠新材料科技(山东)有限公司30万米/年制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附件[关于山东炳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400吨硅碳复合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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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沭经管审批发[013]号-永冠新材料.doc】 附件【沭经管审批发[012]号炳科8400吨项目批复.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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