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临沭县卫生健康局涉水产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 ||||||||||||||||||||||||
2021-03-2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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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卫生质量直接关系到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涉水产品的安全保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和《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一系列针对涉水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全县市面上各种涉水产品。 二、检查时间 2021年3-11月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严格管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涉水产品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组织、管理、监督责任。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调度、督导,及时发现解决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监管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力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 (二)明确工作目标,把准工作方向。要对涉水产品加强监督覆盖,坚持问题导向,以检查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为抓手,及时发现和消除涉水产品安全隐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问题和隐患向主管部门通报机制,督促商家及时下架不合格涉水产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使用涉水产品的卫生安全。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案件。对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涉水产品,要督促商家及时下架,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建立黑名单,并将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示,提醒人民群众及时停用不合格产品。 (四)加强部门合作,促进信息共享。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卫生安全问题,以及涉水产品不合格的情况,要及时汇总整理,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情况通报,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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