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共有公共场所620家,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依法对公共场所及经营性生活饮用水单位进行覆盖式的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100%,在监督检查中共对违法经营的20家单位分别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在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管理方面,按照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的标准和要求,已对住宿业和美容美发业实施了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量化率达100%,并且量化分级管理实行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我县公共场所的公共用具、用品的消毒,逐步切入通、排风卫生等工作难点,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和技术指导水平,规范了我县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改善公共场所的卫生环境,使公共场所的用品用具消毒、微小气候的卫生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大部分的单位增设了公共用品用具消毒间,部分旅店业委托有资质的洗消单位进行被褥洗涤消毒工作,旅店业、美容美发业的卫生环境有了极大的改善。尽管我们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公共场所的卫生质量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用品用具消毒不到位,少部分经营户或单位(特别是美容美发行业)对用品用具的消毒认识不足,消毒工作不到位,卫生质量得不到保障。为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杜绝疾病通过公共场所传播流行,今后我们将加强卫生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公共场所卫生质量,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临沭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