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临沭县卫生健康局放射诊疗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 ||||||||||||||||||||||||
2021-04-0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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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针对放射诊疗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开展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 二、检查时间 2021年4-11月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严格管理。要求各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放射诊疗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组织、管理、监督责任。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调度、督导,及时发现解决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监管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 (二)明确工作目标,把准工作方向。要对放射诊疗工作加强监督覆盖,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力度检查放射诊疗卫生制度建立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放射诊疗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开展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安全。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案件。对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医疗机构,及时查明其具体隐患,帮助其联系相关专家进行指导,下达整改意见书,督促其及时整改,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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