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挂床住院专项检查有关情况的通报 | ||||||||||||||||||||||||
2023-09-1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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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深入持续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近期,我局组织人员对全县12家乡镇卫生院住院病人的在院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在此次检查中,临沭县曹庄镇中心卫生院、临沭县郑山街道卫生院、临沭县青云镇卫生院等医院能够较好的执行和落实实名就医和入院管理制度,做到参保患者在床,无冒名住院和挂床住院的情况。但也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入院管理不规范、个别医疗机构存在严重的挂床住院情况,严重违反了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及服务协议。 二、处理措施 1、追缴有关费用。按照协议规定分别追缴临沭县临沭街道卫生院9000元、临沭县蛟龙镇卫生院24000元、临沭县青云镇白旄中心卫生院15000元、临沭县大兴镇中心卫生院21000元、临沭县店头镇中心卫生院18000元、临沭县石门镇卫生院24000元、临沭县玉山镇中心卫生院15000元。以上违规行为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已结算的必须反结算,拒不改正的,按照服务协议2-5倍扣款。以上追缴费用于5个工作日内缴至临沭县医疗保障局基金专户(账号:37050182810100000585-000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支行)。 2、责令进行整改。违规医疗机构有关整改情况要在10日内书面报告我单位基金稽核与协议管理股。 三、有关要求 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力度,将本次专项行动的目的、要求、处理措施等传达到每一位医护人员;要加强住院患者入院宣传教育,引导患者遵守住院管理制度,杜绝患者住院期间无故离院,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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